銳評
  近日,浙江水利系統一事業單位員工李某將單位告上法庭,稱其正常拿工資,但單位並未給其安排具體工作,甚至沒有給其相關工作帳號和進出單位文印室的門禁卡。(12月27日《杭州日報》)
  公眾見慣了空餉情形在一些單位的普遍存在,也見慣了運動式治理對空餉現象的有心無力,但很少見到一位體制內空餉得利者主動“不配合”。當李某將長期給自己吃空餉的單位告上法庭,錶面看他是在尋求一份充實的工作,但表象之下卻別有緣由。
  如果讀完全部的新聞細節,我們會發現,導致李某狀告單位的最主要緣由其實在於:2012年年底李某被單位通知為年度考核“不合格”,雖然此後經過重新考核,但還是直接導致了李某沒拿到當年績效考核獎3萬元,這讓他感覺單位想通過考核不合格的手段想方設法將其解聘,進而才有了“自告空餉”的“維權”舉動。換言之,李某絕非對吃空餉不滿意,他不滿意的只是空餉特權無法被兌現。
  李某在“控訴”著單位對人力資源的浪費,但真正的問題卻在於:這種似是而非的“狀告自己吃空餉”現象如何形成?新聞中提及了一處細節,李某在家無所事事,單位卻把他職責內的工作外包給了外面單位——寧願外包也要讓自己的員工賦閑在家,並且還給其發放薪酬。這一方面說明瞭事業單位編製管理的混亂,崗位編製的必要與否似乎無人過問;另一方面也說明,與此種編製管理相輔相成的財政欠透明。正是因為財政開支很多時候秘而不宣,所以一些事業單位自然就無懼於重覆的財政開支,人浮於事由此形成,單個員工對空餉紅利的依賴心理也會形成。稍有不滿意,順理成章的就是“狀告單位”。
  杭州這起“自告空餉”事件,除了反證出某些事業單位以外包維繫吃空餉的制度性接受外,另一個治理啟示是:雖然治理吃空餉是系統性工程,難以短時間內完成,但完全可以先從編製本身的公開入手。倘若事業單位的編製數、崗位職責與薪酬發放都是為社會公眾所知曉的,那麼無論是簡單外包還是吃空餉都會變得不那麼容易。由此,“狀告自己吃空餉”的現實荒唐也難於上演。
  從這樣的角度來說,大可不必對“狀告自己吃空餉”過於激動,它事實上更是讓圍觀者看到了一個身陷編製利益中無法自拔的單位人——因為空餉利益在下降與受到威脅,他才斷然將單位告上法庭。這就像是一次對編製特權的惡搞,只待繼續的改革去將荒唐消弭。
  王 聃  (原標題:“自告空餉”是一次對編製特權的惡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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